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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是负责学校教师人事人才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发展服务相关工作的二级职能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与人事处、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合署办公。

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党委要求,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二、负责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三、负责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牵头开展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负责牵头协调教学科研单位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入职教育、校史校情教育。

五、负责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评价,建立教师档案,协助相关部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全方位、全过程关心教职工,努力塑造和谐的人事关系,构建优良的人才发展环境,建立科学的人才资源管理体制。

二、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学校人才、师资建设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三、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职责、人员编制、岗位数量的核定以及科级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四、负责职称改革和评审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类人事管理。负责办理教职工入职、离职(退休、离校)和各类请假(销假)等相关事宜;牵头负责教职工考核和校内岗位流动;负责在编教职工聘用合同和学校长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协议)的签订;工作证、退休证等证件的办理和各类人事关系证明的开具。

六、负责劳资及绩效工资管理。负责工资基金的申报和绩效工资的申报、核拨、备案和监管,牵头制定和实施绩效工资方案,不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七、牵头教师职业发展和教职工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评优、奖惩工作,协助学校其他考核工作的开展。

九、负责学院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

十、协助各部门完成各种人事统计报表的填制,并做好审核工作。

十二、负责优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伤、残、病、亡职工及教职工突发事件的善后事宜。

十三、负责教职工保障工作。负责教职工公积金及各类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的标准核算和申报,保险赔付的申报和转移手续的办理。

十四、负责有关劳动人事纠纷处置工作。

十五、负责有关劳动人事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师教育发展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一、统筹校内教师的教学发展和能力培训工作,制定和完善教师教学发展工作规划、制度建设、活动组织、评估咨询等工作,建设科学的教师培训体系。

二、组织教学培训工作。组织教师岗前教学基本技能培训、教师教学发展培训,推进教师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开展教学咨询服务。定期组织优秀教师开展专题研讨和咨询,为青年教师和知名专家搭建交流平台建立和完善教学沙龙制度,组织教学观摩活动。

四、组织开展教学方法、学习方法的研讨学习,组织推广与应用优秀改革成果。

五、组织开展教学评价工作。会同校内有关部门,加强对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考核、检查和评估工作,组织教学专项评奖及教学名师等评选工作。

六、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建立、完善教学发展中心网络资源平台,打造优秀教学案例、教学素材和先进的数据库资源。

七、按照党委要求,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八、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