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川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川菜发展研究中心评审立项的科研项目在申请结题时应注意以下事宜:
一、结题流程
1.汇总材料:项目负责人汇总科研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申报书、立项通知、研究报告、经费使用报告、成果复印件。
2.专家鉴定:项目负责人请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鉴定,并签署鉴定意见。
3.下载并填写结题表:项目负责人从川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科研项目结题表。
4.结题材料装订:下载《结题报告书及成果材料》封面,将以上所有结题材料装订成《结题报告书及成果材料》,一共2册(中心须存档1册)。
二、结题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通知
3.结题验收表
4.研究报告
5.效益证明(应用型项目填写)
6.经费使用报告
7.专家鉴定意见
8.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
9.结题信息汇总表
10.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及其他成果
备注:1-10项应装订成册。其中,研究成果应提供原件或实物1份。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1. 拟结题的科研项目鉴定专家不得少于2人,其中至少应有一位非本单位专家。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题组成员不得担任项目的鉴定专家。
2. 拟结题的结题验收表中学校审查意见需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 拟结题的科研项目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川菜发展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凡未通过鉴定的最终成果,川菜发展研究中心不予拨付资助经费的余下部分,最终成果也不得使用“川菜发展研究中心基金项目”字样。
4.以上所有结题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到中心邮箱(Email:ccfzyjzx@163.com),纸质版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收件人:税畅,电话:18782911793)。
川菜发展研究中心拥有此结题说明的解释权和修改权。结题相关内容如有疑问或需要咨询与帮助,请与川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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